【概要】砍柴需要斧頭,娶妻需要媒人。 伐柯如何?匪斧不克。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 伐柯伐柯,其則不遠。我覯之子,籩豆有踐。 【注釋】 01、伐:砍伐 02、柯:草木的莖枝或斧柄 03、克:能夠,指“如何砍柴,非斧頭不可” 04、?。喝?br /> 05、則:法則、道理 06、不遠:指道理差不多,或說合乎禮法 07、覯(Gou):遇見 08、籩(Bian):古代祭禮和宴會時盛果類食物的竹篾食具 09、豆:木制盛肉類的食器 10、踐:成行成列,陳列整齊貌 譯文 怎么砍伐斧子柄? 沒有斧子砍不成。 怎么迎娶那妻子? 沒有媒人娶不成。 砍斧柄啊砍斧柄, 這個規則在近前。 要想見那姑娘面, 擺好食具設酒宴。 譯文 伐木作個斧柄怎么樣?沒有斧子完不成。娶個妻子怎么樣?沒有媒人取不得。 伐木作柄呀伐木作柄,其可仿效的就在不遠處。我遇見的那個人呀,舉行儀式很整齊。 簡析: 《伐柯》是《詩經》中的一篇,形式為山歌,形式短小,但其中蘊含了深刻的辯證思想。 這是一首比喻的山歌,要想砍棵木棍做斧柄,就必須先要用斧頭來砍木棍,沒有斧頭,這木棍是很難砍的。因此,想要娶個好妻子,就必須先要尋找媒人,再由媒人根據兩家的情況選擇合適的人家。 對于“伐柯”,子思在《中庸》里有個很好的解釋:“執柯以伐柯,睨而視之。猶以為遠。故君子以人治人,改而止。”這個意思是說,手里拿著斧柄伐木作斧柄,只要瞄一眼就能看得見,但有的人還要到處找。這是比喻很多人盲目地追求中庸之道,什么都要“中”,把中庸之道弄成條條框框似的東西,嚴格遵守。其實中庸之道亦是活潑潑的,是根據時間地點及周圍環境隨時變動著的。所以君子以人的道理來治理人民,使其改正并停留在中庸之道上。 鑒賞 《伐柯》這首詩蘊含著深刻的辯證思想: 一方面強調“匪斧不克”、“匪媒不得”,因為運動變化需要一個中介,所謂“自內出者無匹不行”,或如陽明子所言“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”。 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心外求理,“伐柯伐柯,其則不遠”,運動變化的根源在于自身,外面的中介只是“應”,“感”才是運動變化的主宰,或云“自外至者無主不止”。 君子修身以至建功立業,也不過是“求其放心而已矣”。“內”“外”只是不得已的說法,內與外不能截然對立開來,內是感,是主,外是應,是從,因為內外是主與從的關系,所以才可以說“萬物皆備于我”。 整首詩是在闡述《易傳》“無平不陂,無往不復”的道理,前半部分說“無平不陂”,后半部分說“無往不復”。 《陽明先生集要》中有一段話是對《伐柯》最好的注解: 昔有人問先生:“能養得此心不動,即可與行師否”? 先生曰:“也須學過,此是對刀殺人,豈意想可得?必須身習其事,節制漸明,智慧漸周,方可信行。蓋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。此后世格物之學所以為謬也??鬃幼灾^軍旅之事未之學,此亦不是謙言。但圣人得位行志,自有消變未形之道,不須用此。后世論治,于根源上全不講及,每事只在半中截做起,故犯手腳。若在根源上講求,豈有必事殺人而后安得人之理?” 儒家注重踐履,反對空談心性,批判佛道兩家遺棄人倫物理。“匪斧不克”、“無匹不行”,即是要“身習其事”,然后才能“節制漸明,智慧漸周”,才能窮理盡性以至于命。如果認為“養得此心不動,即可與行師”,這正如孟施舍之養勇:“視不勝,猶勝也”,并不是真正的“守約”,這只是掩耳盜鈴、視有若無罷了,物與我的對立沒有得到轉化。只有“履其事”才能“造其理”,“節制漸明,智慧漸周”即是孟子所說的“集義”。只有身習其事,才能化客為主,充養身心,進而守約而博施于眾,自然做到與物無對,仁者無敵。 遵守規則,這本身就是人間的一個普遍規則。 規則有自然的、客觀的,比如砍斧頭柄用斧頭;有人為的、變 化的,比如娶妻需要嫁人。自然規則不可更改,無論是否愿意,都 必須遵守,沒有例外。人為的規則就復雜多了。 遵守規則,這本身就是人間的一個普遍規則。 規則有自然的、客觀的,比如砍斧頭柄用斧頭;有人為的、變化的,比如娶妻需要嫁人。自然規則不可更改,無論是否愿意,都必須遵守,沒有例外。人為的規則就復雜多了。 人為的規則要普遍有效,首先要得到受規則制約的人們的認同,否則難以奏效。它也要求參與制定規則的人本身要受制約,而不應當有例外。此外,還應當有某些強制手段,用以強制或懲罰少數越軌者。并且,人為的規則是隨著時代、社會、民族的不同而不斷改變的。有形成文字的規則,比如法律、法規,也有不成文的規則,比如約定俗成的習俗、習慣、傳統和道德規范等等。 常言道,沒有規矩,不成方圓。做人不可能沒有規則,財也不可能沒有規則,社會機器的運轉更不可能沒有規則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人是按規則生活的動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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