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北宋)蘇舜欽 韓公,諱億,字宗魏。以咸平五年登進士第,除大理評事。 景祐二年,通判陳州。時郡界河決害民,計其補塞費巨萬,公馳至其地,集瀕河丁壯,就伐薪蒸,親為栽畫,一物不取于民而堤復完堅。又去郡數十里有群寇,大浮艦而下,將劫旁邑。公廉知之,自部十余卒,夜掩至,命堰河絕上流,舉火伐鼓以疑之,賊棄舟迸走,盡束以付吏。轉運使鄭文寶聞之,走檄①會公于許。既至,嘆曰:“急欲識公之面顏耳。” 八年,遷屯田員外郎,知相州。時河北蝗旱,轉運使因歲計覆②,不以實聞,諸郡畏莫敢言,公力抗幸請蠲賦役,州民賴以全活。 尋擢侍御史,時淮浙蝗早,民饑殍流散。命公為安撫,所至賑廩困災家,罷諸役作,舉良吏以牧羊之。合肥有陂可溉田,久為右姓專其利,公決導以濟下戶,得以衣食者不可勝數。 歲余,除河北轉運使,詔留監定故丞相向公諸子分財。丁崖州當國,勢懾天下,私所親諭公,欲市向公長安華嚴別墅,又諷其子從之。公至其家,面戒曰:“土田衣食之源不可棄。”故余財盡均,而華嚴獨存,不以分,由是忤崖州意。 景祐中,西夏稱藩日久,當遣人至京師貨易,出入民間如家。公深以為不便,請下詔推恩置館舍,遣使接引官為監其貨易若伏遠人者實羈防之也。 公性方嚴質重,雖笑言不妄,每朝廷有大議論,所持堅正,形于顏色,惟義所在,不恤權忌,一發于言,眾莫敢奪。 【注】①走檄:緊急發送文書。②覆:檢查。 6. 下列對句中加點詞語的解釋,不正確的一項是( ) ①親為裁畫 為:替 ②公廉知之 廉:正直 ③舉火伐鼓以疑之 以:連詞,表目的 ④轉運使因歲計覆 因:按照 ⑤公決導以濟下戶 濟:灌溉 ⑥欲市向公長安華嚴別墅 市:買 ⑦當遣人至京師貨易 當:每當 ⑧公性方嚴質重 質:氣質 A. ①⑦ B. ②⑧ C. ③⑥ D. ④⑤ 7. 把第四段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。 命公為安撫,所至賑廩困災家,罷諸役作,舉良吏以牧羊之。 8. 第六段畫線部分有三處需加句讀,請用“/”把這三處標識出來。 遣使接引官為監其貨易若伏遠人者實羈防之也 9. 具體分析第二段中鄭文寶急于結識韓公的原因。 10. 文末評價韓公“堅正”這一品格在第三段、第五段中也有體現,但內涵同中有異,請加以分析。 【答案】 6. B 7. 朝廷命令韓公做百姓的工作,所到之處開倉救濟貧困受災百姓,免除各種工役勞作,選拔優秀的官吏來管理百姓。 8. 遣使接引官/為監其貨易/若伏遠人者/實羈防之也 9. 鄭文寶聽說韓公不耗民資,用較低的成本治理河患,以巧計成功平定寇亂,驚嘆于韓公高度的責任感、出色的治理能力和智勇雙全的品格,所以鄭文寶急于結識韓公。 10. 兩段都寫了韓公不畏權貴、剛正不阿,但第三段側重寫韓公愛民、實事求是,第五段側重寫韓公仗義、主持公道。 【解析】 【6題詳解】 本題考查學生理解文言實詞在文中的意義和用法的能力。 ①“為”,替;句意:親自為(這件事)安排籌劃。正確。 ②“廉:正直”錯誤。“廉”,查訪;句意:韓公查訪后得知這件事。 ③“以”,連詞,表目的;句意:舉起火把擊鼓來疑惑賊寇。正確。 ④“因”,按照;句意:轉運使依據一年的收成進行檢查。正確。 ⑤“濟”,灌溉;句意:韓公引導塘水灌溉下面的農戶。正確。 ⑥“市”,買;句意:想要買下向公長安華嚴別墅。正確。 ⑦“當”,每當;句意:每當派人來京城交易。正確。 ⑧“質:氣質”錯誤。“質”,樸質;句意:韓公性情端方、謹嚴、樸質、穩重。 ②⑧錯誤。 故選B 【7題詳解】 本題考查學生理解并翻譯文言文句子的能力。 “為”,做;“賑廩”,開倉救濟;“諸役作”,各種工役勞作;“舉”,選拔;“牧羊”,管理。 【8題詳解】 本題考查學生文言文斷句的能力。 句意:派遣使者作接引官,監督他們交易,好像是尊重遠來之人,實際是控制防范他們。 “接引官”是官職,負責迎接、引進,與“遣使”聯系緊密,其后斷開; “監”為動詞,“其貨易”作“監”的賓語,“貨易”后斷開; “若”,是好像,即表面上,“實”是實際上,內容相對,各自另起兩個句子,“實”前斷開。 【9題詳解】 本題考查學生分析文章信息、歸納內容要點的能力。 結合“時郡界河決害民,計其補塞費巨萬,公馳至其地,集瀕河丁壯,就伐薪藁,親為裁畫,一物不取于民而堤復完堅”可知,韓公不耗民資,用較低的成本治理河患;結合“去郡數十里有群寇,大浮艦而下,將劫旁邑。公廉知之,自部十余卒,夜掩至,命堰河絕上流,舉火伐鼓以疑之,賊棄舟迸走,盡束以付吏”可知,韓公以巧計成功平定寇亂。鄭文寶聽說這兩件事,驚嘆于韓公高度的責任感、出色的治理能力和智勇雙全的品格,所以鄭文寶急于結識韓公。 【10題詳解】 本題考查學生對人物進行評價探究的能力。 “堅正”指韓公不畏權貴、剛正不阿的品格。 第三段,“時河北蝗旱,轉運使因歲計覆,不以實聞,諸郡畏莫敢言,公力抗章請蠲賦役,州民賴以全活”寫河北地區發生蝗災旱災,韓公竭力向皇帝上奏章請求免除賦稅勞役,保全存活了相州百姓。側重寫韓公愛民、實事求是。 第五段,“詔留監定故丞相向公諸子分財”“丁崖州當國,勢懾天下,私所親諭公,欲市向公長安華嚴別墅,又諷其子從之。公至其家,面戒……”可知,在主持向公諸子分財一事中,不懼權貴丁崖州,處事公允。側重寫韓公仗義、主持公道。 參考譯文: 韓億,字宗魏。在咸平五年中進士,被授予大理評事。 景祐二年,韓公擔任陳州通判。當時陳州界河決堤危害百姓,計算得出堵塞決口的費用極其巨大,韓公迅速趕到決口的地方,集合瀕臨界河的壯丁,前去砍伐柴草,親自為(這件事)安排籌劃,一點東西都未從百姓身上獲取而河堤再次修整完好變得堅固。另外距離陳州幾十里(的地方)有一群賊寇,賊寇乘大船順流而下,將要劫奪陳州旁近的縣邑。韓公查訪后得知這件事,親自率領十幾個士卒,趁夜隱蔽行蹤趕到(那里),下令堵塞河道截斷上流水流,舉起火把擊鼓來疑惑賊寇,賊寇棄船逃走,(最后)全部被捆綁后交給官吏。轉運使鄭文寶聽聞這件事,緊急發送文書想在許州會見韓公。韓公到許州后,鄭文寶感嘆說:“我迫切地想要見你一面罷了。” 景祐八年,韓公升遷為屯田員外郎,擔任相州知州。當時河北地區發生蝗災旱災,轉運使(依舊)依據一年的收成進行檢查,不把實情上報朝廷,各州郡畏懼不敢說,韓公竭力向皇帝上奏章請求免除賦稅勞役,相州百姓依賴韓公才保全存活。 不久韓公被提拔為侍御史,當時淮水、浙江一帶發生蝗災旱災,百姓饑餓流離失所。朝廷命令韓公做百姓的工作,所到之處開倉救濟貧困受災百姓,免除各種工役勞作,選拔優秀的官吏來管理百姓。合肥有一處池塘可以灌溉農田,很久以來被世家大族霸占專享其中的好處,韓公引導塘水灌溉下面的農戶,借此能夠吃穿活命的人很多。 一年多以后,韓公任河北轉運使,朝廷下詔讓韓公監督前丞相向公兒子們處分財產一事。丁崖州當權,威勢震懾天下,私下里派親信告誡韓公,想要買下向公長安華嚴別墅,又勸告向公的兒子聽從他。韓公到他的家里,當面告誡說:“田地是衣食的來源,不能放棄。”因此其余的財產均分,而只有華嚴別墅得以保存,沒有分財,因此忤逆了丁崖州。 景祐年間,西夏向朝廷稱藩很長時間了,每當派人來京城交易,出入民間像自己的家一樣。韓公認為這樣非常不合適,請求下詔施恩另外安置館舍,派遣使者作接引官,監督他們交易,好像是尊重遠來之人,實際是控制防范他們。 韓公性情端方、謹嚴、樸質、穩重,即使是笑話也不隨便妄言,每次朝廷有大事討論,韓公品格不畏權貴、剛正不阿,內心的活動表露在臉色上,只堅持正義之事,不顧及權勢忌諱,每次發言,眾人沒有人敢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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